印刷经营许可证

印刷经营许可证的办理条件

根据《印刷业管理条例》和《印刷业经营者资格条件暂行规定》,印刷经营许可证的办理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:

企业的基本条件

1.       企业名称和章程:企业应有合法的企业名称和章程。

2.       业务范围:企业应有明确的业务范围,包括印刷品的种类和范围。

3.       生产经营场所:企业应有适合业务范围的生产经营场所,且符合国家安全标准、消防安全规定,不在有居住用途的场所内。

4.       注册资本:企业的注册资本应满足一定要求,具体取决于印刷品的种类。

5.       生产设备:企业应有必要的生产设备,包括未列入《淘汰落后生产能力、工艺和产品的目录》的胶印机、凹印、柔印、丝印等及后序加工设备。

6.       组织机构和人员:企业应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和人员配置。

7.       管理制度:企业应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,包括承印验证制度、承印登记制度、印刷品保管制度、印刷品交付制度、印刷活动残次品销毁制度。

个体工商户的特殊条件

对于个体工商户,除了上述条件外,还有一些特殊的条件:

1.       经营场所:包装装潢类不少600平方米,其他印刷品类不少100平方米。

2.       生产设备:包装装潢类不少于两台近十年生产的胶印、凹印、柔印、丝印等及后序加工设备。

3.       经营范围:个体企业只能从事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。

特殊印刷业务的审批

如果经营的是出版包装等印刷业务,还需要按照《印刷业管理条例》的要求去准备申请。